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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湖南长沙,据天心区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8月1日,特斯拉公司以特斯拉二手车为被告,诉至法院,主张构成商标与著作权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
原告称,被告在店铺门头和店铺内大量突出使用特斯拉相关标识,将原告的注册商标“特斯拉”登记为商号经营二手车买卖系虚假宣传。
被告辩称,原告对于涉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在一次销售后已经用尽,无权禁止他人在二手车业务上使用。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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