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红宇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结构调整和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名称:烟台红宇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公司”或“公司”
●本次股权变更的必要性及合理性:1、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影响:公司将持有的济南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子公司滨城区龙宇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龙宇公司,以下简称“龙宇公司”。
龙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此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此次交易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作出的正常交易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龙宇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城区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对龙宇公司的具体情况及交易价格不作详细披露。
,2龙宇公司已于2020年4月19日履行了相关决策审批手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目前公司未发生其他变更。
3、龙宇公司为控股股东滨城区龙宇化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对公司影响不重大,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尚需履行有关的决策程序,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本次交易的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回避事项
2020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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